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6则通告

2020-02-10
新闻来源: 福建省四川商会
查看次数:1449

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6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社区()必须对进出人员实施全覆盖体温测量,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应要求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我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各社区()对重点疫区来厦人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逐户逐人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完善健康管理台账,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无症状者应居家隔离14天,每日对其体温进行两次上门测量登记,社区()应做好记录,期满无症状者可解除监测。对发热症状者,由社区()拨打120及时送达我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三、全市营业性洗浴按摩(含足浴、SPA、桑拿)等人员密集场所立即暂停对外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