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外地务工人员集中返厦的通知
关于组织外地务工人员集中返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企业复工有关部署,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全面打通省内交通物流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建设局、交通局等单位,积极组织外地务工人员集中包车返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组织外地务工人员集中包车返厦,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需求和员工分布情况,按照优先保障“三高”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返厦人员集中地区的原则,由近及远、统筹兼顾、分批组织,实行“点对点”集中包车运送。
第一批返厦包车计划于2月11日开通。
二、乘车对象
根据市、区(自贸区、工业园区)相关要求,经批准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外地职工。
乘坐包车返厦人员必须保证“三有”,即:
1.有岗位。即复工复产企业有岗位需求的员工;
2.有住所。即企业能够提供住所或本人已在厦门落实住所;
3.健康有保证。即按防疫要求,本人及家人在过去14天内无到达或经过湖北旅行史,未接触过湖北籍人员和本地确诊或疑似病例,无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月10日前)
1.发布信息。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及时发布包车返厦信息。
2.企业摸底。复工企业根据岗位需求,对外地员工基本情况进行摸底,重点掌握“三有”情况。
3.统计上报乘车需求。企业在确保员工“三有”条件的前提下,及时统计乘车需求,填写《外地员工返厦乘车需求表》(附件1)和《乘车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按以下途径提交:
(1)全市建设行业用工企业统一报市建设局审核后汇总至市建设工会工委;
(2)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不含建设行业),分别报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会工委审核后汇总至市总工会;
(3)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不含建设行业),统一报市人社局审核后汇总至市总工会。
(4)市总工会对各级上报的乘车需求进行汇总归类。
3.制定专项运送方案。市交通局根据市总工会提供的乘车需求,制定专项运送方案。
(二)组织实施(2月11日起)
1.市总工会经由原各上报途径,下发发车通知。
2.基层企业及时通知员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乘车。
在同一地点乘车达15人以上的企业,须按每15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安排本单位人员随车保障,做好乘车人员身份核实、体温检测、防护措施检查等工作,组织全车人员按要求在“i厦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入厦人员信息登记,协助处置途中突发情况。
3.员工持身份证、《乘车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戴口罩乘车。
4.企业接收安置返厦职工,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后续各批次总体按以上步骤实施。
四、资金安排
务工人员集中包车返厦所需经费,由市总工会筹集,与承运单位据实结算。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工会要着眼大局、围绕中心,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指示要求,主动沟通协调、搞好工作对接,安排专人负责,动员工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切实为企业有序恢复生产提供帮助、解决难题。
(二)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和各产业工(联)会,要根据市、区有关安排,掌握本辖区、本系统企业复工情况,实时汇总上报复工企业员工乘车需求,同时要统筹安排工会工作人员,做好随车保障的准备。各需求企业,要与省内务工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切实掌握实情,提出需求。不符合“三有”条件的,不得统计上报。如有谎报、瞒报,由企业和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鼓励用工企业积极协调外地客运资源,安排包车运送务工人员入闽来厦。
(三)要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竣,返厦包车要切实落实防控各项措施。随车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各需求企业接到发车信息后,要及时告知员工集中乘车的时间、地点,明确安全防护要求;员工抵厦后,要统一接收安置工作,收集《乘车人员健康承诺书》存档备查,并按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联系人:徐斌 2661096 纪力行 2661090
附件:1.《外地员工返厦乘车需求表》
2.《乘车人员信息统计表》
3.《乘车人员健康承诺书》
厦门市总工会
2020年2月8日